邢台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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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医院医保政策

浏览次数:2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关于参保人员

  住院期间医疗费进入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手段后

  报销时需准备材料的说明

  1、 全年住院收费收据及收据复印件。

  2、 诊断证明书(原件)

  3、 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后7天持患者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二人关系证明到红星大药房西侧复印)。

  4、 住院收费明细清单(盖章)。

  5、 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 住院登记表复印件。

  8、 单位证明信。

  9、 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企业:农行卡;行政事业:工行卡)。携带以上材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联系电话:市医保中心3690290

  医院医保科3286151

  邢台市人民医院

  关于“邢台市本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

  就医管理说明

  1、生育住院必须提前2个月内到我院医保科领取《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申请表》(一式叁份),到市医保中心(中兴路原百货大楼4楼)办理住院申报手续。

  2、《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申请表》(一式叁份)医保中心、医院医保部门、本人各一份,本人一份请本人妥善保管,作为与医保中心结账的重要凭证。

  3、此表申报时,应附《准生症》原件及复印件、《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附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4、统筹区内住院后在出院后一个月内,统筹区外住院的,出院后应在2个月内持《邢台市城镇技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申报表》、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病历、明细、IC卡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娩方式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附计划生育手术方式诊断证明及所住院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回医保中心报销。

  5、不按规定办理住院申报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

  邢台市人民医院关于

  “参加邢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

  住院审批”的流程

  1、医生开住院通知单2、“住院登记、收费处”办理入院登记、交住院押金3、医保科办理住院审批手续(包括)(1)持住院通知单、交医保IC卡、领取《邢台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登记表》2份(提供医保证、身份证备验,保证一卡、两证、一表姓名完全一致,否则影响报销)(2)患者所在科室主治医师填写《邢台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登记表》(注意填写床位号、亲属签名、联系电话)、开具诊断证明(在门诊办公室盖章)(3)在《邢台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粘贴2张照片(4)将诊断证明、《邢台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登记表》(填写完整)、医保证交医保科。

  以上手续请在入院三天内办理完毕,逾期请自行到邢台市劳动与保障局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医保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流程

  所住科室护士封帐并开具出院证—持出院证到医保科结算后持住院预交款凭证到住院收费结账----到医保科领取医保证、医保卡(进入大病统筹者领取费用明细、复印住院登记表)----将结算单第三联交回科室(进入大病者到医保中心报销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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