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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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须知

浏览次数:2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8日

  一、入院流程

  1、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自费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医保患者需提供医保IC卡,并缴纳一定的住院预交金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2、首次来我院住院的病人需填写入院登记表(曾住过我院的患者,工作人员可通过住院系统查询或患者出示原出院小结,凭原住院号办理入院)。

  3、工作人员根据住院证和入院登记表的信息,将病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住院科室和医生姓名等信息录入住院系统。目前已实行住院实名登记制度,办理入院时要求患者或家属出示病人身份证办理手续,如未带身份证者需填写身份证号码,由收费人员录入电脑。

  4、工作人员打印住院病案首页和手腕带,非自然磨损等需要再次打印腕带者需补现金。

  5、住院处按接诊医生根据病情填写于住院证上的金额收取预交金并打印预交金收据,有不足交费标准的,医生需在住院证上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6、患者凭病历首页、预交金收据和手腕带到病区住院。

  7、医保病人入院时,若医保系统登记成功本院系统不成功,则必须在医保接口查出此次住院的流水号并输入电脑,在“只登记本院”处补登记。

  8、如遇交通事故、吸毒、打架、工伤、不孕不育或停保、统筹冻结等不允许使用医保卡;凡生育、流产者不允许使用全省联网异地就医卡和铁路医保卡,上述病人一律按自费身份办理入院。

  9、病人入院时因特殊情况未带医保卡后,应以自费身份办理入院。入院后病人持医保IC卡要求改变身份的,应先填写“医保病人变更身份申请表”并盖好“住院医疗专用章”后让其交给主治医生和医保办审批后方可进行医保登记和更改身份。

  11、急诊抢救、无名氏等特殊病人需在住院证上加盖抢救章,已发生欠费的病人,因治疗、抢救、住院、手术需要开通医嘱,由经管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正确、详细、完整填写病人欠费审批单,审批流程如下:

  (1)急诊病人由急诊部加盖急诊抢救专用章确认。

  (2)住院抢救、危重病人欠费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科室主任审批。金额在5000元-10000元的由科室主任确认、医务部、财务部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金额10000元以上的还需院长审批。审批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急诊收费处或住院收费处留存,一份由所在科室保存。

  (3)纠纷病人由医务部主任审批。

  (4)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如集体中毒、爆炸、传染病等)病人由医务部审批。

  (5)担保病人、合同记账病人由财务部主任审批。

  (6)上级部门指定的特殊病人由院级领导审批。正式职工愿为住院病人担保医疗费用的,可填写“病人费用担保书”,承担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12、如果病人发生过欠费,再次住院系统自动提示患者的欠费金额,病人必须结清上次欠费后方能办理入院手续。

  13、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满足择日手术条件,若满足,则开出预住院证(即在住院证上加注预住院字样),病人凭预住院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预住院手续后到临床科室找指定医师报到,报到后由住院医师开具相应的术前检查,并根据检验检查结果请麻醉科会诊,确定手术时间后通知病人入院。

  待相关检查结果回报无手术禁忌症后,让病人到麻醉门诊进行术前评估会诊,适宜进行手术患者回到医生处,由医生告知手术风险,签署日间手术同意书,向麻醉科提交手术申请,开出住院证,病人凭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将患者预住院手续转为正式住院手续。

  二、退院

  办理好住院手续的病人因特殊原因需退院,需由病区经治医生签名同意其退院,收费员与病房联系确认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名后方可退院,医保病人必须先取消医保登记再退预交金后迁出院,刷卡病人预交金按原卡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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