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11月21日0时至29日24时,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确保参保人员在停机期间就医及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员可采取以下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一、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成都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一)在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前已入院,且停机期间在院,需要您在新平台上线后,在所在医疗机构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
(二)新入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入院,请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刷卡补办医保登记业务。
(三)出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出院,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但无需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到住院的医疗机构刷卡并补办医保结算,不影响医保报销。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关于本地门诊、药店购药业务
(一)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
在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
在停机期间,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有用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开具停机期间所需药品。
(三)门诊特殊疾病(含门诊血透)
您可正常就医开药,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补办医保结算。不影响医保报销。
三、关于异地就医业务
(一)成都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1、出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出院的,请在停机前及时办理联网结算。
2、在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请您在停机前,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因故未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或上线后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新入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停机期间需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先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4、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二)异地就医、转外登记备案
在停机期间,您可通过医保经办电话028-87706925或成都医保QQ(2712453126)备案。若您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成功备案,发生的异地就医住院和门特费用,可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不调升起付标准,不调降报销比例。
四、关于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业务。新平台上线后,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参保群众可到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服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五、关于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罕见病药品(简称“特药”)结算业务
在停机期间,若您需使用“特药”,请您将“特药”处方等相关资料交各定点认定(治疗)机构医保办,全额垫付“特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回供药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六、关于长期照护保险业务
(一)“蓉城照护-APP”服务功能
在停机期间,“蓉城照护-APP”长期照护保险生物识别核验以及社会支持类上门服务确认等功能将暂停,由委托经办及相关的服务机构代您完成,不会影响待遇发放。
(二)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申请
在停机期间,停止长期照护保险线上申请业务若需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请您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网点咨询并提交失能(失智)评定所需资料,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安排失能(失智)评定。
七、关于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在停机期间,若您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入,可将转出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参保凭证》交到您在成都市参保的医保经办机构,我们将手工受理,待新平台上线后进行后续业务办理;若您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出,请在新平台上线后,通过线上办理渠道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凭证》。
八、关于生育津贴业务
在停机期间,原网上申领生育津贴渠道将关闭。待新平台上线后,参保单位可登陆“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