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市外转诊条件:
(1)经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病情严重而当地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转院遵循转上不转下的原则,其医疗机构必须是省内上一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转诊程序:
①省内外转诊:医师填写病情证明→科主任签字→医务处审批→医保办领取转诊表→医保办审批盖章
②市内转诊:医师填写病情证明→科主任签字→医务处审批→患者带出院清单到医保办办理转诊和医保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