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一、 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盖章
二、受理科室及办理地点
受理科室:门诊部。
办理地点:门诊楼一楼西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三、受理时间
上午7:40-11:30,下午1:30-4:30(冬季)
2:00-5:00(夏季)。
四、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
2)、儿童姓氏必须随父或母姓,不能用繁体字及生僻字。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出具,名字不能更改。
4)、出生证明永久有效,请妥善保存好。
五、需提交材料
1)、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孕产妇保健手册。
3)、委托书(非母亲本人办理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每周五下午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门诊楼一楼西大厅便民服务中心 。
(二)电话咨询: 0631-530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