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一、入院管理
1.总则
1.1 医院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提供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
1.2 门急诊医师根据专业收治范围,在综合评估医院设施、诊疗能力、技术资质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收治患者住院。
1.3 对确定收入院的患者由门急诊医师为其开具入院通知单,入院通知单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
a 住院的理由;
b 治疗计划;
c 治疗的预期结果;
d 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
e 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
f 告知住院手续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1.4 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如老年人、残疾人、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障碍者,并提供相应帮助。
1.5 所有患者入院前需交纳预交款,急危重症患者经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同意后可先予办理入院,后补办缴费手续。
1.6 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患者,如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必须在门诊病历注明拒绝住院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2.平诊患者入院程序
2.1 门诊医师负责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联系病区,协调住院相关事宜。
2.2 患者携带入院通知单、门诊病历、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预交住院费。
2.3 住院处将患者的信息准确输入电脑,打印预交款收据,告知患者入住病区具体位置。
2.4 如患者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电话通知病区安排医护人员协助护送患者入院。
2.5 病区护士接待患者,通知主管医师,并开始初次评估,做好相应护理工作。
3.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3.1 急诊医师履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根据病情决定急诊患者的收治病区。若涉及多学科情况,可经会诊后再决定患者收治病区。必要时可由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进行协调。
3.2 家属至住院处办理入院和交费手续。无家属陪同时由急诊科护士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3.3 患者经急诊处理后若病情稳定、无入院指征者,可准其离院,必要时留急诊观察室观察。
3.4 急诊医师通知相应病区值班医师,作好患者接收准备。应通知以下内容:
a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b 预计到病区时间;
c 患者诊断及病情;
d 需要准备的物品及设备。
3.5 急诊护士与家属一起护送患者至病区,与病区医师、护士交班;病情需要时,应由专科医师陪同。
二、出院管理
1. 患者出院前,治疗小组医师和责任护士在评估患者需求的基础上,为患者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必要时让家属一起参与。
2. 主治或以上职称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系统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出院或转当地医院继续治疗,并开出院医嘱。
3.对次日准备出院的患者,医师在当日查房时,根据病情尽可能减少次日的输液量,使患者能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对于当日出院的患者,主治医师原则上在上午开写出院医嘱。
4.责任护士根据医嘱通知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结账手续。护士核对一日清单及出院医嘱后将出院带药发给患者,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的医院物品。
5.医师与责任护士根据患者出院后治疗需要及患者或家属的知识水平,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适合患者需求的出院指导,如目前的治疗计划、随访的时间和次数、患者的自我保健及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医疗帮助。
6.患者离开医院前,医师应把门诊病历、已完成的出院小结交给患者及家属,另一份保存在病历中。患者离院后原则上不得恢复住院。
7.责任护士、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对出院患者提供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包括在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8.自动出院患者的管理
8.1 定义:
自动出院是指患者病情仍需住院治疗,但患者或家属由于各种原因如患者病情严重、治愈效果差、无治愈希望或其它原因等情况而宣布主动放弃继续住院治疗。
8.2 管理:
对于自动出院的患者,必须由主治或以上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或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知情同意谈话,告知患者或家属继续接受治疗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自动出院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a 如果患者或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还是拒绝继续住院治疗,主治或以上医师要求患者或家属、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在“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上签名。
b 如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情况并签名。
8.3 记录:
出院记录的出院情况一栏注明“自动出院”,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医师已经告知自动出院的风险及可能后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