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持有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卡的患者就医,可在我院门诊和住院部享受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具体报销政策:
一、普通门诊待遇: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累计在200元以内的,由个人支付;200至1000元的(含1000元),可报50%即400元封顶,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二、住院待遇:
患者住院必须在自入院起三日内持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卡在住院部结账处登记医保身份。(请患儿家长入院时认真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
具体报销:
总费用—范围外自费费用—起付线800元(同一年度二次入院减半)=可报销费用,医保基金报销可报销费用的60%(其中: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内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10%)。
咨询电话:82433471 82433493 8243337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