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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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精神病医院住院须知

浏览次数:1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住 院 告 知

  1、住院患者应有“住院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或家属阅读同意后签名。

  2、住院诊疗过程告知:家属知情同意后签名。

  3、病情变化告知:告知患者病情演变和转归情况。

  4、特殊治疗告知:如ECT等,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5、躯体疾病告知:住院期间发现的躯体疾病或原躯体疾病的变化应及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让家属签名并记录。

  6、自费药物告知:应用自费药物尤其是费用较高的药物,应向家属说明,必要时请家属签名。

  7、病重、病危、抢救告知:患者发生疾病加重或病危、应及时联系家属来院,及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名。抢救过程中应及时与家属保持联系,告知治疗经过、病情变化和转归。

  8、请假、出院告知:患者症状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可根据情况给予请假或出院,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在院外用药情况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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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3年,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医院已成为甘肃最大、享誉西北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全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陇东南医学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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