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1.家属根据《申请残疾评定需提供病历资料明细》(精神类)携带资料到街乡镇或区县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2.家属登录金医宝选择鉴定科进行网上预约鉴定。
3.家属陪同患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患者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所有病历资料复印件,如原有精神残疾证请携带,在预约时间内准时到鉴定科进行残疾评定。
4.被评定患者需有我院大病历,有明确的诊断并为残联规定的精神残疾病种范围。
5. 被评定患者有我院大病历但断诊一年以上,需连续就诊三个月及以上,在门诊进行会诊后方可申请评定。
6. 被评定患者没有我院大病历,在其他精神专科医院(含外地精神专科医院)就诊者,住院病历可以作为残疾评定的病史参考资料,住院病历要提供病历复印件,所提供的病历资料必须要有医院印章。但需在我院门诊进行会诊后方可申请评定。
附:申请残疾评定需提供病历资料明细(精神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