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一、学生儿童门诊统筹政策
1.享受待遇地区: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
2.起付线:30元。
3.报销比例:
超出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全年500元封顶。
二、学生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待遇
1.不在医院实时报销,自费结算后至医保局报销。
2.报销待遇: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100元(含100元)以内不予报销,100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