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一、住院报销
1、门槛费: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门槛费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2、报销比例: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3、封顶线: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
二、住院分娩及意外伤害报销
参保居民正常分娩或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意外伤害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三、分级诊疗制度及住院转诊
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参保居民未按分级诊疗要求转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的50%支付(即减半报销)。在本市统筹区域外,参保居民未按分级诊疗要求转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居民办理转诊手续或突发疾病在本市统筹区域外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按照本地三级医疗机构报销规定支付。
四、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和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特殊人群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以市级相关文件为准。
五、以下五种情况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其它不应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