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一、2018年元月1日起,城乡居民办理医保业务(门诊、住院、慢性病)必须使用社保卡(市民卡),原健康卡及居民医保证不再使用。
二、缴纳过新农保或者已在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居民,新农保卡即是社保卡(市民卡),可以办理医保业务,初次使用时必须本人在医疗机构或者村卫生室将原始密码123456重新设置方可使用。如缴纳过新农保或者已经办理社保卡(市民卡)但还没领到卡,在医院就诊无法办理医保业务的,请持身份证要求就诊医院协助查询医保卡(查询电话:2883419 2887052 2886493)事宜,并由经办医院联系人社局信息中心人工处理后完成本次业务,稍后及时领卡、补卡(遗失的)以免影响下一次使用。
三、没缴纳过新农保或者2018年刚刚参保的居民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簿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白底登记照(7岁以下儿童不需要照片)到各乡镇人社中心或者人社局服务大厅10号窗口办理社保卡(市民卡)申请;在2018年7月1日以前可以凭身份证办理所有医保业务,7月1日以后必须使用社保卡(市民卡)才能办理报销业务。
四、社保卡(市民卡)查询址: http://59.175.218.195:8011/cha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