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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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中心医院我市医保职工住院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怎么确定

浏览次数:1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目前我市各级定点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如下:①三级医院:当年第一次800元;②二级医院:当年第一次600元;③一级医院:当年第一次400元;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当年第一次300元;⑤转外住院:当年第一次1200元,转省内部属医院当年第一次1500元,转省外部属医院当年第一次2000元。当年多次住院每增加一次减少100元,但不低于3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参保职工自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下的政策内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报销,用药属《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基本诊疗目录的按95%比例报销,特殊诊疗费和乙类药品报销80%,进口特殊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使用,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在限制范围内使用报销70%。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的,进入大额医疗保险,由大额医疗保险按上述比例报销,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60万元。转市外异地就医住院个人先自付10%后;转省外部属医院个人先自付20%,再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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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医院位于炎帝神农故里,编钟古乐之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随州,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28年,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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