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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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医院患者权利和义务

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患者享有的权利

  1、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2、获得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有关信息。

  3、获得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手术过程、医疗风险、临床试验及疾病预后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4、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和实施治疗计划。

  5、可以选择拒绝治疗或选择自动出院。

  6、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7、要求个人隐私得到尊重,个人信息得到保密。

  8、要求复印病历。

  9、要求核对其帐单,并得到合理的解释。

  10、有投诉的权利,医院相关科室接待投诉并记录内容,告知已采取的措施。

  患者应尽的义务

  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基础之上的。理想的治疗效果,既要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也要求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承担一定的义务。患者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2、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3、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主管医生询问。

  5、配合医院实习生和见习生的教学工作。

  6、爱护医院设施和仪器。

  7、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

  8、对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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