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省内异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市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
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2、省外异地
以参保地确定的待遇为准,医保系统自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