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公布的谈判药品目录,按照省、市医保局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同时向医保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流程。
一、基本医保高值药品购药备案流程:
1、医保患者门诊使用基本医保高值药品,需由特药备案医师明确诊断并严格按照适应症书写病历,填写评估表;
2、医院医保办专职审核人员审核并备案;
3、若医院备药,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并取药;若医院未备药,可持备案医师出具的处方及评估表到医保局定点药店购药。
4、住院医保患者使用特药,若医院备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开具医嘱,在药房直接取药,出院时审核报销;若医院未备药,流程同门诊用药。
二、山东省大病特药购药备案流程:
门诊或住院医保患者使用山东省大病特药,均需自费购药,医保局报销,流程同基本医保高值药品门诊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