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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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大病慢病患者就医流程

浏览次数:2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门诊大病慢病患者须持门诊病历和医保卡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享受门诊慢病待遇。就诊前到自助机建档,再到门诊收费窗口关联门诊慢病身份。

  2、首诊医生确认就诊患者疾病种类,确属规定的门诊大病慢病病种的,必须在病历本上记载病史、处理意见等医疗文书内容,开具处方、检查单,并在HIS系统中“诊断”栏注明大病门慢疾病名称。

  3、医保审核:门诊大病慢病患者身份、病历、病种,以及处方药量等内容,依据医保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门诊大病慢病规定的在“指引单”上注明“大病”“门慢”;不符合规定,重新开具指引单后审核结算。医保审核通过后,收费处方可按门诊大病慢病病种进行结算。

  4、门诊大病慢病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仅限于与门诊大病慢病治疗、检查相关的药品、化验检查等费用。

  门诊大病慢病范围外药品、检查治疗项目符合政策的按门诊统筹报销,首诊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并记载于病历中。

  5、门诊大病慢病处方原则上控制在两周用药量。

  6、省、市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慢性病不设起付线,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为 200 元,报销比例同住院。

  7、异地门慢患者: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可以直接联网统筹结算。就医前请到门诊收费窗口关联“省内异地”身份,再到护士站挂号就医,就医后到医保窗口审核,最后到门诊收费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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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妇产医院)始建于1989年,直属于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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