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大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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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大第二附属医院患者的权利

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1. 有享受平等医疗、护理和康复的待遇之权利,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种族、信仰、教育程度或社会经济地位而受到歧视。

  2. 隐私保密的权利。患者有权要求医护人员对其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生理缺陷等问题进行保密。

  3. 有对病情、医疗及护理措施、医疗风险和医疗费用的知情权和对诊疗方案的选择权,有权获知所做治疗的预期效果和副作用。

  4. 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客观部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5. 患者有拒绝治疗的权利。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拒绝治疗,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和后果。但患者必须签字确认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对于实验性治疗,有权在了解其作用和可能结果后决定接受或拒绝。

  6. 若对就医过程有任何建议、不满或医疗纠纷时,有权向医院提出并得到回复,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调解,或走司法程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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