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一、来院就诊的患者持相应的农村合作医疗证、城镇医疗证、社保医疗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就诊。
二、在预检处(导诊台)分诊,到挂号处挂号,再持挂号单及病历本到相应诊室就诊。
三、医生开具诊疗处方或相关检查后请先到收费处交费,然后凭处方或检查单到药房取药(需注射者请往门诊注射室进行注射)或进行相关项目检查。
四、需住院的患者凭门诊病历及相关证件(农村合作医疗证、城镇从业人员或居民医疗证、社保医疗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住院部一楼办理入院手续。
五、需要抽血者请往注射室抽血。
六、门诊大厅设有咨询台及导医服务,并有医院监督电话:0898-62822767。
七、专家预约挂号在门诊楼一楼大厅急诊挂号窗口挂号(急诊挂号24小时服务)。
温馨提示
1、电子挂号需要提供患者身份证。
2、未携带身份证患者,请自觉填写以下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电话号码、地址。
注:复诊病人请直接提供门诊病历手册不需要再填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