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一、起付线的问题
1. 城镇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84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线标准。
2. 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城镇非从业人员:起付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3. 少年儿童、大学生: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5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问题
1.城镇职工、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非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分档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区间
城镇职工
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非从业人员
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也为20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
0-5000
84%
65%
5000-10000
86%
70%
10000-20000
90%
75%
20000至最高支付限额
95%
85%
注: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和实行记账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2.城镇少年儿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表
分档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区间
少年儿童大学生
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
0-5000
80%
5000-最高支付限额
90%
注: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医疗费在上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三、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常问项目解释
1.个人负担合计数:全额自费合计数、部分自负合计数以及分档区间区域个人负担合计数三部分之和再扣除特殊人员补贴合计数之后的余额。
2.特殊人员补贴合计数:公务员和保健人员补贴合计数。
3.分档区间合计数:部分统筹合计数与全额统筹合计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