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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省内异地及(县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浏览次数:3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

  手续办理

  1、住院前已在县医院和本地经办机构办理过转诊手续的持转诊单、住院证、身份证、到城乡居民窗口办理医保联网手续→住院治疗→出院时持转诊单、出院证和知情同意书到城乡居民医保医保窗口进行预结算。

  2、住院前未在县医院办理转诊手续→住院后持住院证、知情同意书到城乡居民(县区)窗口联系县(区)经办机构办理电子转诊手续,如住院前已办理过电子转诊手续,无需重复办理→持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证到城乡居民医保窗口查询电子转诊信息及办理登记手续(急诊患者需提供住院当日就诊的急诊证明)→出院时持出院证和知情同意书到城乡居民医保窗口进行预结算。

  转诊方式

  1、正常转诊:符合逐级转诊程序(县级医院一县医保办→市级医院),办理住院时持转诊证明及相关证件者(户口薄或身份证),其住院费用按正常比例报销。

  2、非正常转诊:参保人员未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到我院住院的,必须办理电子转诊,其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20%

  3、急诊:可先住院治疗,有急诊证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办理电子转诊,其住院费用按正常比例报销。

  新生儿报销

  1、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必须是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其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

  (1)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因信息系统故障、证件不符或不全、外伤等原因,不宜进行直补的,应自费结账后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补,报补所需的相关材料:

  1、诊断证明、出院证、知情同意书(主管医生提供)

  2、费用总清单、住院收费票据(住院收费处提供)

  3、病历复印件(病案室提供)a

  4、转诊证明经办机构联(急诊入院的可由我院出具急诊证明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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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集团总医院是平顶山市建院最早的一家医院,伴随着新中国自行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而逐渐壮大,现已成为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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