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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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转诊规定

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1、患者必须是在本院确诊治疗,因疾病诊疗需要,医院限于技术水平,确需转诊的,经科主任同意后,病区负责办理转诊 。

  2、登陆医院OA系统—下载专区—常用下载,下载填写转院申请表,经治医师及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科副主任)均需签名并签章。(若患者确诊是肿瘤疾病需转诊,必须经院内多学科会诊,两个及以上相关科主任签字盖章后才有效)

  3、患者或直系家属持转院申请表至医院医保办进行转院备案,备案后可直接在异地刷卡结算。

  ★以下情况不予在我院办理转院备案:

  ①确诊资料非我院的患者;

  ②二乙、离休患者办理转院及已在异地办理入院,补转院申请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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