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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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患者须知

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亲爱的患者您好!以下是对您的温馨提示:

  1、患者入院后不得随意离开病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同意并在病历上签字后方可离院。

  2、患者入院后由主管医生所在病房的责任护士负责,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

  3、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严禁使用酒精炉、电炉及其它危险物品,严禁在医院内吸烟。

  4、为保证医生查房,护理治疗秩序,患者在住院期间要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每天早晨7:30之前用早餐,上午8:00-11:00严禁探视,其余时间可探视,但时间不超过15-30分,探视人不能超过两人,保持病房安静,不能大声喧哗。

  5、为了保证患者打开水,红灯亮,绿灯灭说明水已开。

  6、请保持卫生间、开水房清洁,不要随意乱倒垃圾。

  7、遇到突发事件,请别慌乱,听从值班医护人员安排,有秩序的疏散离开病房。

  8、早晨、中午护士清洁地面,行走时注意,以防滑倒摔伤。

  9、入院后请自备脸盆等洗漱用品,衣物放到衣柜内,暖瓶请到库房领取。

  10、饮食易少食多餐,易消化,少食油脂过高,多吃蔬菜水果,糖尿病患者遵医嘱进餐。

  11、患者开灯时注意室内紫外线灯,以免刺伤眼睛。

  12、每张床头配有呼叫器,如有事随时按铃。

  13、天气突变时各位患者及家属注意关门、关窗以免着凉及玻璃损坏。

  14、入院后监护期间不得离开病房。

  15、下午是安排患者做检查时间,尽量不要离开病房,确保护士将检查单发放到您手里,以免延误您检查。

  16、一日清单在出院后住院处打印,如有出入的地方随时回病房核对。

  17、为防止医院内感染,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

  18、请您将现金、呼机、手机等贵重物品保管好,丢失自负。

  19、请各位患者家属随手关灯,节约用水、爱护公物、保护国家、医院公共财产等。

  为了您早日康复,内蒙古医院的全体医护人员会为您竭诚服务,希望您配合我们的工作,多一些理解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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