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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诊疗工作制度与规范

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流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管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的预约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微信预约、自助银医机预约、电话预约(0471-6691555)、网络预约(小程序)等多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1-6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当日零点,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窗口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制身份信息和证件,各门诊分诊护士必须做好预约就诊患者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不能如期就诊,需提前一天取消预约,如爽约超过三次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儿科医疗街二楼设有院内预约窗口,有专人为患者进行预约、登记、咨询等服务。

  五、电话预约患者就诊当天,请按预约时段到窗口或自助银医机取号就诊,分诊人员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推送短信,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程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六、科室分诊护士根据预约号按顺序安排患者就诊。

  七、医院通过网络、门诊专家出诊一览表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方式。

  八、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诊。若因故需停诊或换诊,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至少提前一天在16:00前告知门诊部。

  九、门诊部预约、维护出诊信息人员必须认真做好预约、维护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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