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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乡居民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报相关政策知识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一、 住院费用补偿标准

  1. 起付线: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线统一设定为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1500元,第二次800元,2300元封顶,之后住院无需起付线。

  2.补偿比例: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为衡阳地区60%;

  3.封顶线: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即实际报销总额为15万元(包括门诊医疗等)。

  二、 补偿范围

  城乡居民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住院费用补偿支付项目范围按全省统一指定的标准执行。

  三、 城乡居民住院费用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住院费用补偿金额=(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政策补偿比例。

  四、城乡居民生育补偿政策

  对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给予一次性补助,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参照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五、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000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的给予大病保险补偿。其中,3万元(含)以内、3万元-8万元(含)、8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60%、65%、75%、85%比例报销。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补偿比例:3万元(含)以内、3万元-8万元(含)、8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按65%、70%、80%、90%比例报销。年度大病保险封顶线为4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六、什么是参保身份核实制度?

  身份核实制度是指参保患者住院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查验就诊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参保患者本人及其出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核实参保身份真实性的一种制度,建立参保身份核实制度可防止冒名顶替,避免医保基金流失,参保患者应主动配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核对相关证件。

  七、参保患者身份证与医保证或医保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不符怎么修改?

  因参保录入错误致使参保患者身份证与医保证或医保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不符,而导致无法办理网上入院登记手续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告知参保患者及时与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联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原件至县级经办机构修改。县级经办机构根据证明材料核实确认并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八、参保患者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参保患者到省级定点医疗住院时,享有获得合理治疗和接受健康照顾的权利;享有各种知情权;享有隐私权;享有按医保政策获得住院费用补偿等权利。参保患者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遵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管理制度,承担向医护人员出示本人相关证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配合医疗机构核实身份的义务;有服从医疗机构管理、遵守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规则,自觉维护医院秩序,尊重医护人员及其他病人的义务;按照确定的医疗计划及程序,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

  九、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暂不纳入省级即时结报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保患者需全额支付住院医药费用,其中意外伤害报销所需资料:首页、出入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发票、汇总清单、意外伤害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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