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三三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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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三四医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南昌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共计有1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及统筹年度高支付限额为: ⑴、恶性肿瘤限7000元;⑵、糖尿病限4500元;⑶、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限3000元;⑷、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⑸、慢性肝炎限3000元;(6)、肺结核病限2000元;⑺、精神病限1000元;⑻、血友病限7000元;⑼、艾滋病限7000元;⑽、高血压病3000元。⑾、再生障碍性贫血限3000元;⑿、系统性红斑狼疮限2500元;⒀、帕金森氏综合症限2000元;⒁、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3000元;(15)、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3000元;(16)、老年痴呆症4000元;(17)、肾病综合症限2000元;(18)、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9)、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仅限申报两种病种;高限额以核定的所患两种病种限额累加计算,高不超过10000元。

  所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待遇纳入住院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及大病保险高支付限额范围内。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透或腹透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在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支付90%,个人自付10%;其它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及医药费用属于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范围的均不另设个人先自付比例,直接按统筹支付80%、个人自付2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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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创建于1953年,医院秉承“厚德、精医、至诚、至善”的院训,经过66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职业病防治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二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