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特殊病种申请流程(门 诊)
患者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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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殊病种诊断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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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征得家属或患者同意后
填写“特殊病种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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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或病人持“特殊病种审核表”、医保卡至门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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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者核对门诊病历与“审核表”上的诊断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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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宁波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门户网站”
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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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在患者医保卡首页粘贴专用纸、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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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家属或病人相关事项
注1:精神科特殊病种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分裂症,从2016年5月1日起新增精神科特殊病种:儿童孤独症、双向情感障碍、阿尔兹海默症(中、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