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院外检查、配药、诊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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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医生填写“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院外检查(治疗)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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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告知家属持“院外检查(治疗)申请单”至出入院处将医保卡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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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持“院外检查(治疗)申请单”、“医保卡”至门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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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宁波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门户网站”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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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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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患者“院外检查(治疗)申请单”上的“医保机构”栏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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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家属或病人相关事项注2
注1:办理者需在“宁波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门户网站”的“备注栏”中注明去外院所做的具体项目
注2:离休干部也需办理此项申请手续后凭医保卡可到外院检查。其他住院患者如有一个以上的收费项目(一般院外检查的医保卡解锁后只能结账一次)则需告知其医保中心办理窗口电话83865509,以便再次解锁,使我院住院患者院外检查能顺利进行
以上流程从2014年4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