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康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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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康宁医院特殊病种申请流程(门诊)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患者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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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特殊病种诊断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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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征得家属或患者同意后

  填写“特殊病种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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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或病人持“特殊病种审核表”、医保卡至门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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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者核对门诊病历与“审核表”上的诊断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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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宁波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门户网站”

  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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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通过”后在患者医保卡首页粘贴专用纸、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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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知家属或病人相关事项

  注1:精神科特殊病种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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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康宁医院
医院前身为创建于1919年的镇海同义医院,1972年3月改制建成宁波地区精神病专科医院。1985年5月更名为宁波市康宁医院,2005年1月同时挂牌宁波市精神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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