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咨询

《出生医学证明》换领须知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本院发放的《出生医学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向本院申请换领《出生医学证明》,并交回旧证。

  1.《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或字迹不清;

  2.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3.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用其他印章代替的;

  4.《出生医学证明》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5.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

  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换领流程:

  1. 新生儿监护人或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向办证人员提出申请换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因,工作人员核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告知换领所需材料。

  2.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领登记表和换发申请书,写明申请换发原因,并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3.提交与申请换领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及申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4.办证人员核查资料后办理新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回旧证。


医院医生 更多
科室导航 更多
医院简介 更多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宁波市红十字医院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宁波市红十字医院)是一家以妇产科、儿科为主要专科,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南部院区: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北部院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新城慈水西街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