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①所申请的病种必须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33种规定疾病范围内。
②由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的专科科主任审核并填写规定病种申请表,患者携带申请表、门诊就诊记录(或住院出院小结)及相关检查阳性资料及购药发票,到门诊二楼医保窗口审核,再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后确认。
③门诊规定病种审核通过后患者即可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药店进行诊疗和取药。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使用免疫抑制剂、尿毒症门诊透析、肿瘤巩固治疗期、肿瘤门诊随访期只能选择一家有能力提供专业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