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一、出院带药有什么规定?
不应超出本次住院治疗疾病范围,原则上为《药品目录》内药品;带药量最多为7日量;参保人员出院时所带药品,在临时医嘱或出院小结中应有记录,并注明单日量和总量;不得将参保人员出院后的检查和治疗项目事先列入住院结算。
二、门诊处方管理有哪些要求?
(一)门诊处方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或电子处方,书写应完整、规范、字迹清晰且与病历记载一致。
(二)严格执行处方量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门诊一次处方量最多不超过15日量。门诊处方应有发药人签字,保存期为2年。
(三)同时患有大病及慢性病的患者购药时,报销药品应按病种分别开具发票,并分别打印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