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患者或家属持身份证、大病本由特药医师
填写《烟台市门诊审批药品使用审批表》、处方、开具诊断证明
(医院没有的药需要填写《统筹病种患者外出购药审批表》)
↓
携带材料去住院医保22、23号窗口审核、备案
(备案有效期为半年)
↓
审批通过后凭处方到指定医院或药店购药
↓
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报销
温馨提示:
所需准备材料:《 烟台市门诊审批药品使用审批表 》一式两份,患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文书(包括大病病历本、住院病历、处方、诊断证明、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基因检测报告、免疫组化报告)等。
注:17种新纳入的大病保险支付药品,请关注“烟台职工大病及长护险便民站”公众号,办理相关手续,到医保指定药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