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大病、慢病病人持门诊统筹病种病历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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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相关科室就诊、开药以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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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结束后到门诊医保16号---17号窗口审核报销
温馨提示:
1、根据烟台市医保中心规定 : 慢性疾病一次取药不得超过一个月用量。
2、不得开具与大病、慢病无关的药品及检查。报销范围仅限于在本院发生的与认定疾病相关的门诊医疗费。报销额度按烟台市医保规定标准执行。
3、专病专治,不得跨专业诊疗。门诊统筹患者就诊时,请带好门诊统筹病种专用病历和居民健康卡去相应科室就诊,开具药品或者检查,专用病历未详细填写记录的,不予报销。
4、患者住院期间、异地就医期间不能在门诊报销费用,否则将无法报销住院费用。
5、经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办理转诊的未联网结算的住院费及转诊期间已办理大病的恶性肿瘤、白血病在转入医院产生的门诊费用到住院医保22号窗口上传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