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居民: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为40%,慢病报销比例为35%;二档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为60%,慢病报销比例为50%。大病一档缴费的设有年支付限额,二档缴费的不设限额;慢病按照缴费档次的高低,分别设不同的年支付限额。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
城镇职工鉴定为大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费用无起付线,报销85%,慢性病300元起付后报销80%。2021年1月1日起,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起付线标准:参保职工同时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线。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 未成年居民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比例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年内只需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