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居民:参保居民在我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8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45%;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60%;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成年居民二挡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住院报销起付线为800元。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采用分段累进制报销。在职职工起付标准至5000元的部分报80%、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报85%、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报90%。退休人员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参保居民和职工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离休人员在我院住院已实行即时结算,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全额报销,目录外药品、材料等需自费。
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第一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80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800元;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
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