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
参保人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可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转诊医院将参保人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上传至异地就医。目前我市符合转诊资格的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莱阳市人民医院,参保人员恶性肿瘤和白血病转诊有效期内符合报销的门诊费用,携带转诊表原件、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明细单、检查报告单原件等,由参保人员大病定点医疗机构代为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