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1、预备案范围:参加连云港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外出农民工和赴异地就业创业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
2、两类人员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江苏政务服务网填写《“两类人员异地就医预审备案表》,并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电话传真、政务网等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补齐相关备案资料即可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3、办理了预备案的两类人员,在正式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从预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