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6日
为切实做好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保证我院急诊室绿色通道的畅通,现制定以下规定:
在我院门诊就医的急、危重患者,各科室应全力配合,尽快将患者收入相关专业。
二、收治急、危重患者时,应优先于普通门诊患者,不能以患者危重、诊断不清,涉及多科情况等为由耽误。
三、急、危重症患者,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四、急、危重症患者入院通知单应标有“急”字,医生告知患者或家属至住院收费处可以优先办理入院。
五、住院收费处见到标有“急”字的入院证时,应优先办理入院,并向其他办理入院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六、如因病床等原因不能及时入院时,相关科室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耐心说明情况。
七、在等待住院期间,相关科室每日应主动观察患者病情,病情恶化时应能及时赶到现场,参与抢救治疗及病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