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4日
1、 身份确认:首诊医师应认真核对就诊人员的身份和证件,对符合住院标准者应按规定填写≤医保病人住院认定卡≥。
2、 掌握标准:对符合住院标准的医保病人,要认真填写≤医保住院证≥上各栏目相关内容。主要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要和入院诊断相吻合。对不符合住院标准而收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科室和个人承担。
3、 证件管理: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时须证、卡齐全,医保资格实行三级认定,由主管医师填写≤医保病人资格认定卡≥(认定卡病历中留存)——值班护士签字——医保办签字——住院网络登记(不得超过三天,否则,按自费病人结算)。病人在住院期间医保证由所住科室专人保管;住院期间发生转科,证随人走,出院后退还病人。
4、 职工住院:本院在职职工住院须经副院长签字——人事科登记——住院网络登记(不得超过三天,否则,按自费病人结算)。
5、 院前检查:入院前的常规检查门诊自费,大型检查阳性(24小时之内的)可记入住院费用,并为病人办理转记帐报销手续。
6、 特殊情况:主要指以外伤害、治安事件、交通肇事、酗酒等,有明确责任方的事件所哦导致的住院,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历中如实记载受伤原因、时间、部位、具体伤情等,病人全额结帐,出院时为病人提供相关资料,嘱病人到市社保中心审核报销:癫痫、精神分裂症发作,严重骨质疏松等导致的以外伤害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