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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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浏览次数:7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1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初诊患者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一楼挂号收费窗口或自助机建档(社保卡可在各自助机上直接激活使用)。

  2.请持就诊卡或社保卡到各楼层分诊台或自助机上取号(预约患者提早30分钟取号),请您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安静等候就诊,

  3.请您关注叫号系统,按预约时间或排队序号有序就诊,听从分诊护士的安排。

  4.为保护您的隐私,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息者,行动不便者或无法详细提供病情的患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5.医生诊疗过程中,请您不要进诊室打扰。

  6.实行电子化处方,电脑处方24小时内有效,超过24小时未缴费处方自动取消。

  7.门诊缴费可选择诊间缴费、自助缴费、窗口缴费。

  8.医技检查可通过公众号进行预约,请您按预约短信提示,完成各项检查。

  9.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请到门诊一楼服务中心盖章。

  10.需住院者,凭医师开出的纸质或电子住院申请单,到一楼住院管理中心办理入院手续。

  11.请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谨防丢失或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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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系丽水市心理医院、丽水市老年病医院。医院于1982年筹建,经过近三十年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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