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1、转院条件
(1) 因我院医疗技术及设备限制无条件治疗的疾病或尚未开展诊疗业务的疾病;
(2)住院期间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 急、危、重症病人需转院抢救治疗的;
2、转院流程
(1)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患者,由经治医生到医保办领取并填写《转院申请单》,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保办审核。
(2)医保办审核同意后,报市社保局网上审批。
(3)经市社保局网上审批后一份归档,放医保办备查;另一份由患者代交转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