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一、廊坊市职工医保(包括各区县)患者转院:
(一)经就诊科室主任同意转院后患者到门诊六楼医保办领取专用转院表。
(二)找同意转院科室主任填写转院表。
(三)找主管院长签字批复,院长不在时可找医务部协调解决。
(四)到医保办盖章。
(五)转院前必须先到医保局批复备案,急症患者也需在72小时内办理批复手续。
附:
1.经医院同意并医保局批准同意后报销比例较统筹区内降低5%。
2.域外发生急症住院时,需在48小时内通知医保局经批准同后报销比例统筹区内降低10%。
3.医院不同意转院而患者要求转院时,可在转院前先到医保局办理转院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报销比例较统筹区内降低15%。
4.未到医保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医保不予报销。
二、廊坊市城乡居民(包括各区县)患者转院:
(一)经就诊科室主任同意转院后患者到门诊六楼医保办领取专用转院表
(二)找同意转院科室主任填写转院表。
(三)找主管院长签字批复,院长不再时可找医务部协调解决。
(四)到医保办盖章。
(五)转院前必须先到患者所属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批复备案。急症患者也必须在72小时内办理批复手续。
附:
1.经医院同意并到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办理了转院手续的:起付线为2500元,个人先行自付10%,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2.未经医院同意但是到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办理了转院备案手续的:起付线为2500元,个人先行自负20%,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3.异地急诊住院的,需要在48小时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起付线为2500元,个人先行自付10%,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4.未到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医保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