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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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居民住院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4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一、医生用药须知:使用自费诊疗项目和药品应向患者告知,征得同意并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患者同意的自费药品使用比例控制在药品总费用的10%以内。

  在我院住院期间,到上级医院所做的检查、化验及治疗等费用不能报销。

  二、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起付1200元,报销比例60%。补偿公式:总费用-自费部分=(纳入补偿费用-起付)*60%。

  三、生育:带准生证、出生证、医保卡、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后7号窗口办理补偿手续。

  四、意外伤:入院的三个工作日内电话申报,电话6835097,不需办入院医保登记。出院时备意外伤审批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总清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在30天内回双峰医保局窗口办理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审批报销手续。(双峰县政务中心二楼)。

  五、需转诊转院者,请先在医保科办理结账、报销手续再转院、否则影响转院后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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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62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总资产约2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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