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一)实时联网结算流程。参保人在市内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诊治门诊特定病种,且该医疗机构与我市医保系统开通了联网结算的,应为参保人办理联网结算,参保人只须支付自付部分即可,属医保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二)实时联网结算须提供的资料。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住院登记或门诊特定病种结算时,只需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即可,如未办理户口迁入我市或未入户人员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需提供缴费参保发票原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和结算时,只收取上述资料(不含身份证)的复印件。当参保人信息在医保系统显示不正常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与该参保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意外伤害住院办理即时结算还需提供《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自述承诺书》。
(三)零星报销范围。因交通事故、其他存在责任分成意外事故,在非实时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诊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等原因不能办理即时结算的,均可以办理零星结算。
(四)零星报销须提供的资料。参保人办理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时,须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如未申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须提供户口簿、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如未入户人员,须提供缴费参保发票(或经医保系统核实参保人身份)及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费用报销提供)或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报销提供)。儿童重大疾病报销还须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意外伤害报销还须提供《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自述承诺书》。首次办理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还须提供二级或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五)零星报销时限。所有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住院、住院分娩、门诊特定病种、儿童重大疾病等,必须于次年3月31日前回参保地镇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