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1月23日《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9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6月29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46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8日《关于执行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62号)等文件精神,自2021年12月1日起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如下:
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限1人):0元/人次;
发热门诊患者:0元/人次;
愿检尽检人群(10合1混采混检):10元/人次;
愿检尽检人群(5合1混采混检):10元/人次;
愿检尽检人群(单人单管检测):37.2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