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购买满一年(含一年)以上江门地区职工生育保险的孕妇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我院门诊楼一楼服务岛办理生育选点手续(限选取我院为生育定点医院):
1、如实、认真填写《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3、政策内:需提供计生证或计生证明(需有计生部门盖章)原件。
政策外:只可用于“流产”选点,如不够条件申请计生证明的,可不用提供计生证明,但选择“政策外”可能会影响生育津贴待遇等。
4、入院前选点:需妇产科医生出具孕产证明。
入院后选点:选点处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查询其住院情况即可,不需妇产科医生提供孕产证明。
5、办理生育选点的孕妇请出示《孕产妇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该手册在门诊二楼产科办理)。
6、办理流产选点的孕妇请出示《门诊病历》原件。
7、选点工作必须在本次生育住院办理出院手续前完成,否则将会影响本次生育的报销待遇。
开平市中心医院医保科咨询电话:0750-2360405开平市社保局医保股咨询电话:0750-225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