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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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8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一、 市职工医保

  1、由医生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携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外伤患者须经医保办认定外伤后,属医保范围内方可登记)。

  2、住院期间享受透支额度(除自费部分及起付线外,交1000元可以透支到2000元)。单位欠费者交全费。

  3、出院当天直接到医保窗口办理结帐手续后到住院处结算领取发票。

  二、市居民医保

  1、由医生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携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外伤患者须经医保办认定外伤后,属医保范围内方可登记)。

  2、住院期间享受透支额度(除自费部分及起付线外,交1000元可以透支到1700元)。个人未及时交纳医疗保险金的患者交全费。

  3、出院当天直接到医保窗口办理结帐手续后到住院处结算领取发票。

  三、四区医保

  1、由医生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携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外伤患者须经医保办认定外伤后,属医保范围内方可登记)。

  2、住院期间享受透支额度(除自费部分及起付线外,交1000元可以透支到2000元)。单位欠费者交全费。

  3、除中站区医保当天结算外,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出院一周内可到医保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四、沁阳、博爱、修武、武陟职工医保

  1、由医生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携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外伤患者须经医保办认定外伤后,属医保范围内方可登记)。

  2、住院期间享受透支额度(除自费部分及起付线外,交1000元可以透支到2000元)。单位欠费者交全费。

  3、出院一周内可到医保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五、沁阳、博爱、修武、武陟、温县、孟州居民医保

  1、由医生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携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外伤患者须经医保办认定外伤后,属医保范围内方可登记)。

  2、住院期间享受透支额度(除自费部分及起付线外,交1000元可以透支到1700元)。个人未及时交纳医疗保险金的患者交全费。

  3、出院当天直接到医保窗口办理结帐手续后到住院处结算领取发票。

  六、离休干部

  1、由医生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携医保卡、住院证到医保办窗口办理医保登记(外伤患者须经医保办认定外伤后,属医保范围内方可登记)。

  2、住院期间享受透支额度(除自费部分外,交1000元可以透支到30000元)。

  3、出院当天直接到医保窗口办理结帐手续后到住院处结算领取发票。

  七、省直工伤

  1、省工伤病人先到医保办三楼领取《省直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相关医生填写,再由用人单位报送省工伤中心进行审批。(只能进行受伤部位的治疗)

  2、审批通过后到医保办三楼进行登记,将此次就诊信息上报至省工伤中心。(因省工伤审批非实时,请提前1~2天前来办理,以免延误治疗)

  3、省工伤中心审批通过后,病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工伤介绍信到医保窗口进行登记,进行费别转换。

  4、到病房住院治疗,相关医生需严格按照受伤部位治疗,禁止进行其他无关的治疗;严格按照省工伤审批住院时间治疗,如延长治疗,需提前申请备案。

  5、出院后先到医保窗口办理预结算,再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同时领取伙食补助费。

  八、市工伤

  1、市工伤病人先到市医保中心工伤科领取,由相关医生填写,再由用人单位报送市工伤科进行审批。(只能进行受伤部位的治疗)

  2、市工伤科审批通过后,病人持工伤介绍信到医保窗口进行登记,进行费别转换。

  3、到病房住院治疗,相关医生需严格按照受伤部位治疗,禁止进行其他无关的治疗。

  4、待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审核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九、低保、优抚

  1、住院病人先进行医保或新农合登记手续,持住院证、身份证、低保本到医保办登记低保或优抚。

  2、出院时先结算医保或新农合,持发票、明细、病案首页、低保本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办进行结算。

  3、待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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