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从2010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就医列入医保支付的用药范围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并须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