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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的使用范围

浏览次数:6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3日

  从2006年4月1日起,我市启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实行准入支付和限定支付原则。使用列入《目录》并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项目,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使用未列入《目录》的项目或者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项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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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895年,目前为嘉兴市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优良、融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及预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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